本款东风水罐消防车整车型号为CLW5100GXFSG40/DF,采用东风EQ1125SJ8CDC底盘,配云内D30TCIF1发动机、CB10/30常压消防泵和PS30W消防炮。水罐总容积4.8方(4.8m³);配套技术规格书另列容水量4000kg,选型时分别核对罐体总容积、装水量和实际可用水量。
| 项目 | 本款配置 |
|---|---|
| 整车型号 | CLW5100GXFSG40/DF |
| 底盘型号 | 东风EQ1125SJ8CDC |
| 发动机 | 云内D30TCIF1,125kW(资料标称170马力) |
| 驱动及排放 | 4×2,国六柴油 |
| 外形尺寸 | 6860×2210×2880mm(长×宽×高) |
| 轴距 | 3800mm |
| 驾驶室 | 双排座,3+3人 |
| 水罐总容积 | 4.8m³,即4.8方 |
| 资料列示容水量 | 4000kg |
| 罐体材质与结构 | 碳钢,框架焊接,内设防荡板 |
| 消防泵 | CB10/30常压消防泵,后置;资料列示常压流量30L/s |
| 消防炮 | PS30W;资料列示流量30L/s、压力1.0MPa、水射程≥50m |
| 取力器 | 全功率夹心取力器,强制水冷、飞溅式油润滑 |
以上参数对应本款配置。泵炮性能比较应同时核对设备型号、压力、流量、取水条件及配套管路,射程按相应测试条件和设备资料验收。
无补水、出水流量稳定时,理论供水时间(秒)=可用水量(升)÷实际出水流量(升/秒)。例如,若现场确认可用水量为4000升、稳定出水流量为30L/s,则理论时间约133秒。这个条件算例不等于本车现场作业保证时间;还需考虑补水、残余水量、启停和实际工况。
本款采用CB10/30消防泵和PS30W消防炮。水泵设Φ100mm进水口,可从天然水源或车载水罐取水;两侧各设出水口,并设通往罐顶消防炮的管路。放余水管路配球阀,另设取力器冷却水管路。询价时按这一组合列出泵炮型号、接口口径、配套水带及性能资料,不能把不同设备的最大流量、压力和射程拼成同一工作点。
技术规格书列有消防吸水管2根、Φ65×20m水带4盘、Φ80×20m水带2盘,以及滤水器、分水器、集水器、接口、消防水枪和相应工具。器材箱采用钢骨架和铝合金蒙板,两侧设铝合金卷帘门。照明警示包括驾驶室前顶端长排警灯、车顶后部24V/60W照明灯及车身两侧爆闪灯,警报器功率100W。交付时按双方确认的器材清单逐项核对数量与规格。
提供使用场景、车辆通道尺寸、取水位置、数量和交付地点,按CLW5100GXFSG40/DF这一整车型号逐项列明底盘、罐体、泵炮、管路、器材、选装及交付范围。泡沫系统、细水雾、车载发电机等额外需求应单列配置,不能当作本款现有标准装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