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审判车用于承接使用单位的巡回办公、调解、咨询及庭审设备任务。需要的是现场办公与信息系统配合,车辆采购应先确定人员、设备、使用时段及现场条件,再配置布局、供电、网络和资料交接;设备清单本身不能决定业务流程。
现场办公任务应重点核对人员位置、桌椅、显示、音视频、档案储位和上下车通道。仅有广播、定位或摄像设备不能代替完整办公布局。先列车内办公人数与车外接待需求,再按使用单位要求明确哪些功能车内完成、哪些在车外完成。
仅凭数量无法确认。原清单没有机组输出、电池电压与容量、逆变器持续输出及对应负载资料。需要把办公设备、显示、录音录像、照明及空调的用电和工作时段列出,分别确认外接电、机组与储能方案;启动成功不能代替整个办公时段的连续运行验收。
不能由摄像头或录像机名称直接判断。分别确认本地记录、网络传输、系统对接、用户权限及资料交接要求,并在约定网络和设备条件下测试。提供对应系统型号、接口与存储配置,按使用单位授权的数据管理要求验收,不把“实时同步”当作任何地点都能实现的承诺。
原数值尚需与完整整车型号及运输状态对应,本页不以底盘型号替代整车尺寸核验。场地核对入口净宽净高、转弯、停车、车门和梯子空间,并单列遮阳篷展开占地、人员等候及设备使用空间。不能只要停车位长于9110mm就判断可用。
按同一配置核对车辆资料、办公布局图、设备型号和合同范围。现场测试照明、空调、办公打印、音视频记录与约定系统对接,并记录连续工作时段;检查车内与车外使用空间及设备维护入口。交接设备说明、配置版本、资料管理要求、培训和售后范围;采购车辆不意味着所有案件或流程都能在车内直接完成。
以下保留原页面底盘参数与设备数量记录,未全量核验当前完整整车型号及实装设备。原154kW是车辆动力记录,不是办公电源输出;电池数量不等于可用储能量。原设备名称、数量及尺寸以对应方案和交付文件确认。
四、底盘参数
1、底盘型号 :DFH1180EX81
2、轴距(mm) :5000
3、额定功率(kw):154
4、燃料种类 :柴油
5、外形尺寸 (mm) :9110X2565X4000
6、整备质量 (kg) :11810
7、发动机排量(ml):6200
8、排放标准 :国六
五、电路系统
1、巡回审判系统一体机(套):1
2、打印机(台):1
3、水龙头(个):1
4、车载云台摄像头(套):1
5、车载键盘(个):1
6、车载录像机(台):1
7、车载倒伏(台):1
8、车载显屏(套):1
9、55寸电视机(台):1
10、LED电子屏(套):1
11、逆变器一体机(台):1
12、隔离器(个):1
13、电池(块):4
14、灯带(米):10
15、圆形灯(个):3
16、格力挂机(台):1
17、风慕机(台):3
18、发电机(台):1
19、警灯(套):1
20、遮阳棚灯(套):2
21、音响加功放(套):1
22、10回配电箱(套):1
23、整车改装线束(台):1
24、遮阳棚手动(个):1
25、柜门拉手锁(把):4
26、吊柜较链(个):4
27、吊柜拉手锁(把):4
28、遮阳棚挡水板(米):6
29、柜门碰珠(个):6
30、排烟管(个):1
31、导流罩(套):1
32、护拦(个):2
33、爬梯(套):2
34、滑槽(套):1
35、滑槽梯(套):1
36、审判桌椅(套):1
37、铝合金(米):12
38、隔音仓(个):1
六、车内装饰
1、喷漆(台):1
2、贴字膜刻板(台):1
3、贴纸拉花(套):1
4、拉花字贴(台):1
七、其它配置
1、结构卡胶(支):20
2、白乳胶(桶):1
3、国微(个):1
4、压线单子(台):1
5、防滑压条(根):2
6、档案柜(台):1
7、红丝绒布(米):20
8、皮料(台):1
9、其他辅料(台):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