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方舱采用中国移动等运营商的通信服务时,需要把业务开通、终端配置和舱体集成分别确认。使用运营商服务,不等于舱体由运营商联合研发或成为其指定产品。
先列出需要完成的通话、信息上报或数据传输,再确认相应服务、终端和接收端。只写一个运营商品牌,无法确定需要什么设备。业务类型、使用地点和预期任务量应由项目双方确认。
运营商业务、终端设备、舱内安装以及网络联调可能由不同参与方承担。清单应说明谁办理业务、谁提供终端、谁负责集成及使用培训,避免设备已到场却缺少业务开通条件。
相关卫星电话及通信服务配置已有测试依据;具体项目应保留实际使用终端、服务类型和测试结果。地面网络与卫星业务分别描述,不能将接入运营商网络的结果自动写成该运营商全部卫星业务都适用。
由发送和接收双方共同确认约定任务完成,例如测试信息是否抵达指定终端。配置变化或改用不同服务后,应重新确认对应业务;不使用“任何情况下始终通信”的无限条件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