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方舱车与独立方舱的供货范围可能不同。一个价格包含车辆及舱内集成,另一个只包含舱体,两者即使外观看起来相似,也不能直接用总价判断贵便宜。
整车方案应说明车辆与上装配置;独立舱体方案应说明运输和现场布置由谁安排。若以客户现有车辆配套,还需要明确匹配范围及责任。名称中出现“车”不能代替具体交付清单。
车辆、舱体、设备、安装、运输及服务可以分别对照。先检查是否缺少项目,再比较对应配置。一个方案包含外部配套,另一个依赖客户自备时,应把这种差异写在报价说明中。
同样的舱体尺寸,用于指挥、工具保障或人员工作时,内部安排不同。可先给出人员与设备需求,让方案回应同一个任务,不要只凭外形相近要求完全相同的价格。
具体车辆事项应核对相应车辆文件,独立舱体则核对其图纸和设备资料。两者分开处理,既避免遗漏整车要求,也避免给所有独立舱体机械增加汽车公告型号前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