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性能需要在明确场地和供电条件下测量。灯具数量、功率或宣传图片,都不能单独证明现场工作面达到项目要求。
按工作面、通道和警戒区设置测点,记录灯位高度、角度、天气及周边光源,保证复测时条件可比。
使用约定仪器和方法记录各测点,不以最亮点代表整个区域;是否合格按照项目文件或适用要求判断。
同时记录灯具、控制、升降和其他设备的实际负荷、能源状态及运行时间,避免把空载时长作为照明续航。
从停车、支撑、灯杆展开到照明就绪,再完成降杆、断电和收拢,记录人员、时间和异常,不作脱离条件的速度承诺。
项目沟通时,应把已确认条件、待核实事项、双方接口和验收资料分别列出,并在设计变更后同步更新。本文用于需求整理,不替代具体项目的技术协议、专业审核、检测报告或现场作业制度;最终配置和能力以双方确认文件及实物验收结果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