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设备能够启动,不等于保障对象已经安全受电。验收应从用电设备清单开始,在明确负荷和接线责任后完成带载、保护及切换检查。
记录受电设备功率、启动方式、同时运行关系和供电优先级,缺少铭牌或资料的项目保持待核实,不按设备数量直接估算。
核对输出制式、开关保护、线缆规格、接地点和敷设路线,明确发电端与受电端责任;涉及市电时,由电气责任方确定切换方案。
在约定负荷下测试启动、供电、切换、恢复和停机,记录电压频率、操作时间及异常。未经设计确认,不进行临时并接。
根据实际负荷和任务时长安排油料、补充方式、储存及轮换维护。续航结论应注明负荷、环境和测试条件,不能直接照搬宣传值。
项目沟通时,应把已确认条件、待核实事项、双方接口和验收资料分别列出,并在设计变更后同步更新。本文用于需求整理,不替代具体项目的技术协议、专业审核、检测报告或现场作业制度;最终配置和能力以双方确认文件及实物验收结果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