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照明的任务可能是舱内安全通行、现场作业、道路警戒或撤离指引。只写“高亮度照明”无法判断灯具是否覆盖目标区域,也无法估算需要的电源。
标明舱内走道、门口台阶、设备检修点及舱外作业区。不同位置的灯具安装高度、方向和防护要求不同。
核对灯具数量、额定功率、同时开启组合、储能或发电设备配置。连续照明时间应结合实际负载与电池可用容量计算,不借用别的产品宣传数字。
车顶升降灯杆、外接线缆或移动灯具若为选装,要确认运输固定、展开空间及收回后的锁止。舱外照明不能影响车辆通行和周围人员。
主电源中断时哪些灯仍亮、能维持多久,应在项目联调中演示。应急疏散标识与普通工作灯的用途不同,不能混作同一项交付。
由项目方指定测量位置与条件,记录供电模式、灯具状态和测试结果。无配置和测试资料时,不宣称满足特定照度或全天候照明。
正常市电下所有灯都亮,不能证明应急供电有效。按项目允许的方式模拟主电源中断,核对哪些灯保持照明并记录持续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