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方舱”通常由承载舱体、灯具、升降或支撑机构和电源配套组成。一个部件的参数不能代表整套系统性能:灯具额定功率不等于现场亮度,灯杆最高高度也不等于任何风况都可升起。采购时应要求各部分分别出具型号和配置说明,并明确测试条件。
看配光范围、安装高度、目标照射距离和实际遮挡,而不是只比总瓦数。若要给道路、救援作业面和休息区照明,应分别设置亮度目标与灯具方向,避免对驾驶员造成眩光。需要备用灯时还应核对切换方式,而不能把“多盏灯”直接写成冗余系统。
升降机构要核对收拢高度、工作行程、锁止方式和维护点;电源部分要核对各灯同时点亮的负载、接地、漏电保护及线缆防护。发电机的燃料、噪声和排气位置也会影响驻车。现场有架空线、狭窄道路或较大风时,操作应按具体设备说明执行。
在约定高度和距离测量工作面亮度,记录供电方式、持续运行时间、升降循环、故障报警和收拢状态。无法现场测量的指标应标记待验证。对外介绍可展示参数表的读取方法,不应编造“全天候”“零故障”或未提供依据的照度数字。
现场核对示例:同为四盏灯,固定安装与可升降安装的照射范围可能不同;没有安装位置和测量点,仅列灯具数量无法比较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