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实力”不能仅由宣传词证明。对于4.8方水罐消防车,采购和验收更需要将底盘、罐体、泵炮及检验资料逐项追溯到实际交付车辆。
让技术协议标出罐体、器材箱、泵房和接口布置,并与交付时的整车和铭牌对应。产品页的外观照片只能作同类参考,不能作为所有内部结构的证明。
索取拟购版本适用的工艺、出厂检验、随车说明和质保范围,区分底盘厂与上装方各自责任。缺少原始资料时,不应称“最高水平”或写出未经证实的测试结果。
若生产过程中调整器材柜、照明或罐体材料,应在清单、图纸、价格和验收表中同步体现。照片与交车状态不同,要以双方确认的版本处理。
假设场景:某单位在交车时发现器材柜隔板位置改变,便对照签字图纸记录变更,并确认是否影响原定装备取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