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项目通常需要比较多家供方。把主体、车型、交期和服务能力放进同一张候选表,能减少只凭品牌介绍或联系人印象作决定的偏差。
记录供应商法定名称、制造与销售关系、合同和发票主体,并保存可核查的授权文件。不同供方的品牌名可能相似,应以企业和拟供车辆的实际文件对照。
同一用途逐家填入可供公告型号、底盘、关键配置、预计交期和报价有效期。空白项应标注待确认;不能用上一年度的报价或另一车型资料替补。
分别询问交车地点、随车文件、培训、备件及报修方式,标注依据是合同样本还是口头说明。比较时优先看能否满足项目约束,再看价格和后续使用成本。
情境示例:例如三家供方均报同类高空作业车,可把公告型号、平台配置和交车资料并排列出;资料不齐的一家先列为待核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