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车资料写有“智能驾驶”“ADAS”或“自动驾驶”,不等于车辆能在所有道路和天气下自行行驶。看标准时应先问:这是驾驶自动化分级、某项系统安全要求,还是试验方法?三类文件回答的问题不同。对救护车、环卫车等专用汽车,还要把底盘功能与上装改装后的实车配置分开核对。
分级文件用于统一术语,不替代功能说明
GB/T 40429—2021《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是现行国家标准,可用于辨认驾驶自动化的层级和驾驶人与系统的职责边界。宣传语里的“智能”不是标准等级;一个车型有车道偏离提醒、定速巡航或其他驾驶辅助功能,也不能单凭功能名称推定达到某一级自动驾驶。询价时应拿到准确车型及配置清单,询问功能启用条件、退出提示和驾驶人需要持续承担的任务。
组合驾驶辅助标准看清实施日期
工信部公布的GB 47955—2026《智能网联汽车 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安全要求》于2026年6月27日发布,拟于2027年1月1日起实施。工信部对组合驾驶辅助的说明仍以驾驶人持续观察交通状况并控制车辆为前提,系统在特定设计运行条件下辅助执行横向和纵向控制。截至2026年9月,该标准尚未到实施日期,不能将其视为所有在售车型已完成认证的证明,也不能把“组合驾驶辅助”称为无人驾驶。
试验方法与实际交付分开查
GB/T 41798—2022对应自动驾驶功能的场地试验方法及要求,GB/T 44719—2024对应道路试验方法及要求,二者均为推荐性国家标准。标准存在、某企业参与起草,或某车型宣传“经过测试”,都不等于眼前这台交付车辆具备全部自动驾驶功能。需要核对测试对象、配置版本、试验范围和结果文件,再对照拟采购整车的公告、合格证及合同附件。
专用汽车要核对改装后功能边界
以本站大通V90救护车产品资料为例,页面提到ADAS和车道偏离预警;这只能提示采购方继续询问,不能凭产品页或外观照片判断图中车辆的实际驾驶辅助等级。救护车改装涉及车顶灯具、车身附件及电气系统,具体配置是否影响传感器安装、标定或使用条件,应由对应车辆和系统供应方提供书面说明与交付验收记录。环卫车、工程车等其他专用车同样需要按真实整车型号逐项核对。
采购和使用时留存四类材料
第一,整车型号、车辆识别代号和实际选装清单;第二,功能说明、适用道路或速度等设计运行条件以及驾驶人接管提示;第三,适用于该配置的试验、检验或合规文件;第四,改装后的标定、培训、维护及故障处理记录。若销售资料只写“智能驾驶”“全场景安全”,却不能对应这些材料,应按未核实功能处理。驾驶人仍须按车辆说明和实际道路条件使用系统,不把辅助功能当作放弃观察与控制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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