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把网站名称和签约主体分开看
浏览器页面上显示的“程力集团”“程力汽车”等名称,可能是品牌或网站展示名称;报价单、合同、收款账户和发票上的全称,则对应具体交易文件。客户不能因为都有“程力”二字,就默认这些主体一定相同。
确认当前浏览器地址是否为www.chengliz.com。
记录报价、合同、收款和开票文件上的完整主体名称。
查看合同印章名称是否与合同首页、签字页主体一致。
核对收款账户户名与合同约定的收款安排是否对应。
官网可以帮助客户找到公开联系渠道,但不能单独替代合同主体、授权关系和收款信息的核验。
签约前可按“文件名称—主体全称—印章或账户—出具日期—联系人”逐项整理。若销售人员、报价单位、合同单位、收款单位和开票单位名称不同,应要求对方说明各自角色和相互关系。
说明应能对应当前车辆、当前报价和当前合同版本,不能只提供一张没有项目名称、日期或主体全称的截图。涉及授权或代收安排时,应核对书面文件的出具主体、范围和有效状态。
核对重点:品牌名称回答“页面展示谁”,合同与印章回答“谁承担约定”,账户信息回答“款项支付给谁”。三类信息不能相互替代。
发现主体不一致,不等于可以直接认定真伪,但说明信息还没有闭合。客户应在签字或付款前,把差异逐条提交给公开渠道核对,并取得能够保存的书面解释。
不要只凭个人微信头像、群名称或转发截图判断主体。
不要把私人账户视为当然可接受的合同收款方式。
不要在合同主体未核清时仅依据口头说明支付款项。
不要把另一项目、另一车型或过期文件作为当前授权依据。
如果文件被修改,应保存新旧版本并标记变化位置,确认车型、价格、配置、交付、付款和售后条款是否同时发生变化。
可拨打网站公开电话0722-3336886,提供所访问页面、涉及主体全称、销售人员信息和文件名称,询问当前事项应由谁确认。网站不公开内部服务站通讯录中的电话和地址,需要联系服务资源时通过公开电话确认。
沟通时记录联系时间、接收对象和核验结果,并让对方复述具体合同或项目。只确认某个人“认识”,不能替代对合同主体、收款账户和文件版本的逐项确认。
完成核对后,应把官网页面、报价、合同、授权说明、付款凭证和后续变更放入同一项目档案。若仍无法解释主体差异,应保留未确认状态,不根据品牌简称自行推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