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公司寄送文件或物品前,应先确认实际收件单位、人员及接收地点。网站公布的公司地址可用于联系核对,却不能直接推定为所有部门、车辆配件或返修物品的统一收货地址。
向已核实的对接人确认单位全称、部门、收件人、联系电话及具体地址,并确认对方同意接收本次物品。不要只填写公司简称或将销售咨询电话直接当作收件人电话。对于临时变更的地址,沿原联系渠道再次核对。
普通文件先核对名称、份数和是否必须寄原件;重要原件按实际需要留存副本。配件、样件或返修物品先询问识别标记、包装及接收要求。涉及油液、蓄电池等物品时,应向承运方确认是否承运及所需条件,不能按普通文件随意寄出。
寄出后记录物品清单、寄件日期、运单号和对应业务事项,并通过确认过的渠道告知接收人。不要公开发布带有完整姓名、电话和地址的运单照片。对大件或需要卸货条件的物品,应在发运前确认到货与接收安排。
承运记录显示签收后,再与对接人确认物品是否齐全、是否交到实际处理人员。发现破损或缺件时及时保留包装、清单和沟通记录,并联系相关方核实处理方式。不能仅凭物流状态就把维修、审批或其他业务标记为完成。
销售咨询:0722-3336886。车辆服务可按购车及随车文件中的联系人沟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