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路车不是一概免征车辆购置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是否适用免税目录,必须核对具体公告型号、目录收录情况及车辆电子信息中的免税标识,不能仅凭“环卫车”名称判断。
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信部2020年第35号公告规定了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管理和车辆电子信息免税标识等要求;具体办理按当期适用文件。
索取整车公告型号、合格证和对应车辆电子信息,核对车型及免税标识。外形相似、同品牌其他车型在目录中,不足以证明本车也免税。
在资料未核实前分别列示整车价与可能发生的购置税,不把“扫路车通常免税”作为报价承诺。车辆交付后按办理地税务机关审核结果办理。
若合同车型、合格证和电子信息型号不同,要求供货方说明并更正,不能拿相近型号的目录截图替代。保存查询日期与办理回执供财务核对。
税务办理完成后保存对应车辆的免税或缴税记录,与合同型号和车辆识别代号核对。网页文章仅解释核查方法,不能替代该车的税务办理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