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时不应把“领先企业”“广泛应用”当作车辆性能证明。更有用的是能够对应具体型号的公告、配置、检验、交付和服务文件,以及明确的验收责任。
对照企业名称、整车型号、产品资料和实际制造主体。展示照片、集团介绍与某一交付车型不是同一证据,不能直接推出本次车辆具有相同配置。
要求配置表、设备型号、适用标准、测试条件和随车说明书。涉及上牌、特殊装备或专业系统时,分别核对所需文件,不能一份“资质”包揽全部。
对照合同中的培训、备件、保修、服务地区和费用边界。口头承诺要形成书面清单,现场验收按确定版本检查。
现场示例:两家供应方都称自己的救险车行业领先。采购方改为对比上装工具清单、底盘型号、验收项目和当地服务约定,才得到可比较的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