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观厂区或看公司介绍,只能帮助了解企业,不能替代本次车型的生产、交付和售后文件。考察时应把经营主体、整车与上装配置、质检及服务安排分开核对。
查看企业名称、拟签合同主体、整车制造企业和上装设备供应关系。集团照片或历史案例不等于本次车辆由同一主体制造,涉及授权的情况应要求书面说明。
询问底盘来源、关键设备安装、调试与出厂检验记录能否对应本次型号。若展示车和拟购车不同,明确哪些配置仅供外观参考。
询问底盘、上装和第三方设备分别由谁受理,适用地区、培训、备件、费用和响应条件是什么。考察印象不能代替合同条款。
现场示例:采购方看到一辆大型排涝车样车,但计划购买的是小型底盘版本。考察后仍要求供应方提供计划车型的配置与验收文件,而不照搬样车数据。
